時間: 2023-04-07
各學院、各單位:
2023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公告已經發布,現將我校申報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規定
1.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為:重點項目35萬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20萬元。經費預算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經費預算。間接經費編制比例為總經費的40%。
2.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3.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申請青年項目,青年項目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5月5日后出生)。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在站博士后人員可以申請,其中在職博士后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請,全脫產博士后從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請。
4.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限定條件如下:
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1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2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在研的(結項證書標注日期為2023年5月5日以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1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同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標注日期均在2023年5月5日以后)不能申請。
不得使用與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并承諾在原論文(出站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預期成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重復比例不得超過60%。
二、選題指南新要求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23年度課題指南》分為綜合性選題和各學科選題兩個大類。綜合性選題為2023年首次設立,目的是鼓勵申請人圍繞關系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圍繞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基礎理論問題和前沿學術問題,開展跨學科綜合性研究。綜合性選題只明確研究主題、范圍和方向,申請人須立足選題要求,從不同學科領域、不同研究視角自擬題目進行申報,不得將選題直接作為申報題目。綜合性選題申報時,須明確一個主要學科作為申報學科。
各學科選題不再區分方向性條目和具體條目,申請人可直接按照選題條目申報,也可選擇不同視角、方法對選題條目進行調整。
綜合性選題和各學科選題均可申報重點項目。申請人也可根據《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結合自身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申報自選課題(包括重點項目)。
三、申報受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4月24日—26日社會科學處集中對申報材料進行校內三審。
1.各單位需提交2023版《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和《課題論證活頁》各3份。
《申請書》里已經預填好的單位意見、日期等信息切勿隨意刪改;《課題論證活頁》總字數須不超過7千字,超出字數將無法提交。
2.各學院需提交蓋單位公章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同時釘釘報送以上材料電子版材料。
3.各單位按照社會科學處安排的時間(具體時間安排隨后下發),有序提交申報材料,便于及時反饋修改意見。
各學院(單位)務必于2023年5月4日前將最終版的《申請書》和《活頁》(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一式7份提交社會科學處。
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發布申報通知后,申報工作安排如有變化,我處將第一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王穎宏 80789756
社會科學處
2023年4月6日